社區式服務接送

服務內容

接(/送)長照需要者自住家至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(日間照顧中心、托顧家庭、巷弄長照站、文化健康站、失智社區服務據點、輔具中心)。

服務對象

符合下列身份並經屏東縣政府評估為【長照需要等級】第2級(含)以上者。

服務區域

服務方式

詳情可參閱 【屏東縣長期照護處】 之相關規定

  1. 訂車方式:於用車日前7日起至前1日中午12時止,撥打預約專線訂車;欲更改或取消預約服務時,須來電提出取消或更改申請。
  2. 使用限制:在合理有效的公共資源共享前提下,得安排共乘;服務使用者若未付部份負擔者,即不得再申請本項服務,須待費用繳清後,始得再申請。
  3. 乘車等候:服務使用者應於預約用車時間前至乘車地點等候,如車輛抵達乘車地點已超過預約時間10分鐘且未見服務使用者時,經服務單位聯繫未果,則以「應取消服務而未取消」辦理,並視同放棄當趟次服務。駕駛員得向服務單位回報後離開,趕往服務下一位服務使用者。車輛基於不可抗力因素下,可臨時向服務使用者提出提前、延後或取消預約之行程。

收費標準

本服務以1趟為給(支)付單位,如使用者住家至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之距離在10公里內,每趟為100元,若超過10公里,每公里加收10元之費用須由使用者自行負擔;家中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長照需要者,亦可使用本項服務,惟僅得獲30%之給付額度。

服務窗口

✎ 訂車專線:08-7364648 或0970679273
✎ 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00~17:00 (中午休息時間12:00~13:00)

申訴方式

✎屏東縣政府長期照護處:08-7662900
✎屏東基督教醫院社區醫學部督導:08-7368686-7937
✎E-mail:00368@ptch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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