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醫流程

複診門診就醫流程

看診時間
診別
上午診
下午診
黃昏門診
時間
09:00~12:00
※家庭醫學科08:00~12:00
14:00~17:00
17:30~19:30
※若門診人數多須延診時,上列各項結束時間配合延長。
※星期六至星期日全天門診休診,國定假日休診則另行公告;提供24小時急診服務。
※門診若有異動請依官網最新消息公告為主

複診門診看診注意事項

  1. 請插健保IC卡報到,並先於服務台或血壓站測量血壓供醫師評估。
  2. 進入診間後,請立即將健保IC卡交給跟診人員供醫師讀卡。
  3. 維護就醫安全─請主動告知姓名及出生年、月、日。
  4. 醫師看診結束後,工作人員會將健保IC卡及處方簽一同交付,並再次核對姓名及出生年、月、日。
複診門診過號看診處理原則
當您到達診間時,若看診號碼已超過,跟診人員會依:『兩位現場號碼病人看診後,安插一位過號病人就醫;但若現場不只一位病人過號,則需依過號病人之報到順序來累計安插』,請各位就診病人耐心等候,如有任何疑問,請詢問跟診人員。
一般門診領藥須知
  1. 當您就診完畢,診間護理人員會將處方箋及其他單據(如繳費單及檢驗單)交給您。
  2. 請持處方箋、繳費單依提示說明可至批價櫃檯或自助繳費機結帳後,再至門診藥局櫃檯依處方箋上的領藥號及櫃台燈號指示排隊領藥。
  3. 領藥時請出示健保卡或身分證明文件供藥師核對身分。
  4. 如有開立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,隨處方箋附上醫師開立的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,並應由領受人憑身分證明簽名領受。
  5. 若當日未領藥,自處方箋開立之日起算三日內(遇例假日順延),可至門診大樓一樓領藥櫃台領藥。
  6. 例假日、國定假日恕不提供領藥服務
慢性連續處方籤領藥須知
  1. 第一次領藥,與一般門診領藥方式相同。領藥時,藥師會交還下次領藥用的處方箋,請妥善保存。
  2. 第二、三次領藥的起始與結束日期,會註明在處方箋上,請於期限內領藥。
  3. 依健保局規定,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請務必在領藥日期區間內持處方箋、健保卡至批價櫃檯辦理,再至門診藥局領藥,否則不予受理。
  4. 領藥時請攜帶健保卡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到批價櫃檯批價過卡,或是到自動慢箋機過卡,批價人員或機器則會給予該次連續處方箋的領藥號碼。
  5. 請依該領藥號及藥局櫃台燈號指示到門診藥局櫃檯排隊領藥。
  6. 領藥時請出示健保卡或身分證明文件供藥師核對身分。
  7. 如有
    (1)如服藥期間病情發生變化,請立即就醫(務必攜帶慢性病連續處方籤)
    (2)遺失慢性病處方籤以及逾有效期限,應再次就診重新開立處方。
  8. 就醫或住院時請向醫師出示慢性病處方箋,以免重覆用藥,影響用藥安全。
  9. 持本院慢性處方箋,可自行選擇在本院或至健保特約藥局調劑;若要至本院領藥,請在門診上班時間內完成批價手續。
  10. 慢性處方箋於批價後,請於三天內至藥局領藥,逾時不受理。
  11. 例假日、國定假日恕不提供領藥服務。
「慢性病連續處方籤」預約領藥服務方式

急診就醫流程

急診檢傷處理原則

急診檢傷分類依病患病情危急程度,建立病人優先就診的順序,以即時搶救重症病患生命。急診檢傷分類原則如下:

急診即時訊息

檢查須知

病歷影印申請流程說明

診斷證明書開立申請

  1. 門診及住院病人請配合門診掛號時間掛號後請主治醫師開立。
  2. 急診病人請至急診批價櫃台申請,急診醫師開立後,本院發簡訊通知取件。
※注意事項
  1. 本人申請請出示身分證正本。
  2. 病人為未成年者須附上戶口名簿正本可證明雙方關係之證明文件。
  3. 家屬代申請需填妥委託書,並攜帶病人及申請者雙方身分證正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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