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診相關資訊

轉診作業流程

轉入流程說明

掛號
患者持其他醫療機構開立之「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」,若非初診病患,原醫療院所已協助掛號,請直接至診間候診即可。
一、現場掛號:持轉診單至本院門(急)診掛號櫃檯或轉診服務中心辦理掛號。
二、預約掛號:
  1. 電話預約-人工
  2. 網路預約-掛號服務
患者就診當日請攜帶以下證件:
  1. 身份證(外籍人士需攜帶居留證或護照)
  2. 健保IC卡
  3. 轉診單(方能享有轉診費用優待)。
就診
門(急)診醫師參考轉診單上由該原診治醫院或診所填之資料;於看診後將看診資料填寫於該轉診單上。
▸請於醫師診療時主動出示轉診單。
▸看診完轉診單簽收回病歷室,由轉診服務中心寄回原診治醫院診所。
結案或轉住院/檢查(驗)
患者就診完,依醫師病情判定是否離院、安排住院治療或安排後續檢查(驗),若有回診需求,醫師將適時協助患者預約回診。
轉診資料回覆
▸無需住院/檢查(驗):3日內轉診單回覆原轉診醫療院所→結案。
▸安排住院:患者出院後14日內寄出出院病歷摘要→結案
▸安排檢查(驗):報告完成後3日內寄出檢查(驗)報告→結案。
備註:
  1. 轉診醫院/病患可參考本院門診掛號時間表,建議轉診病人前來看診之適當時間,或可使用本院網路掛號、電話語音、人工電話先預約掛號,以避免病患奔波之苦。
  2. 本院病患如因限於設備、專長或其他因素限制,而無法確定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,得將患者轉介至其他醫療單位診治,以使患者獲得適當之醫療照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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