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宅居家醫療服務

居家護理介紹

針對有長期護理性的健康指導與技術需求者,由專業居家護理師到宅提供個人及家庭的健康照顧。包括留置管路之一般居家照護服務、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居家護理需求病人、末期病患安寧居家療護、協助行動不便的民眾,更提供居家醫療(在宅醫療),使其在家就獲得適當醫療照護,減少疾病合併症及再住院率。
 
【照護理念】

提供個案健康與尊嚴的生活品質,給予完整性、個別性、人性化照護之全人、全程、全家、全隊優質的居家護理服務。

  • 關心病人及其照顧者

  • 散播歡樂散播愛

  • 醫師到宅看診

  • 協助個案身體清潔舒適

  • 到社區關懷老人

  • 陪伴關懷長者

服務對象

  1. 居家在宅醫療: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患者。
  2. 符合居家護理收案條件:須包含有管路需求者:
  3. (1) 只能維持有限的自我照顧能力,清醒時,有50%以上的活動限制在床上及椅子上。
    (2) 有明確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求者 。
    (3) 病情穩定,可在家中執行醫療行為者。
  4. 安寧居家:居家安寧訪視之需求者。
  5. (1) 病患或家屬同意接受安寧療護,並簽署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同意書(必要條件)
    (2) 癌症末期病患:
    ❶ 確定病患對各種治癒性治療效果不佳(必要條件);
    ❷ 護無法提供進一步之症狀改善而轉介時;
    ❸ 病情急劇轉變造成病人極大不適時。
    (3) 末期運動神經元病患
    (4)主要診斷為下列疾病,且已進入末期狀態者:
    ❶ 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
    ❷ 其他大腦變質
    ❸ 心臟衰竭
    ❹ 慢性氣道阻塞,他處未歸類者
    ❺ 肺部其他疾病
    ❻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
    ❼ 急性腎衰竭,未明示者
    ❽ 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,未明示者
    (5) 經醫師診斷或轉介之末期狀態病患,其病情不需住院治療,但仍需安寧居家療護者。

收費標準

(一) 依全民健保相關之法令,本團隊代收健保居家護理服務費之部分負擔 5%(福保、榮民、重大傷病者免繳部分負擔)。
✎ 減免: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得予減免20%
(二)個案應支付本團隊醫師、居家護理、其他醫事人員(如:社工師、心理師),交通費。
✎ 交通費用:屏東市150元,屏東縣以上往返之公里數,每公里12元(未達15公里者,比照屏東市收費150元)。
(三)收費標準表
以下為依照健保收費標準計算後5%應收取之部分負擔金額:

收費項目
負擔金額
醫師訪視費(次)
54~78元
護理訪視費(次)
53~113元
社工或心理師訪視費(次)
53元
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(次)
113元
門診藥品部份負擔
0~200元

✎ 自費收費標準(超次健保訪視頻率,仍需居家護理服務者)970元(含訪視費+技術費+材料費) +交通費

收費方式

  1. 於訪視當日告知個案該次之收費明細,並收取該次之服務費用。
  2. 個案於訪視當日,依收費明細支付該次費用(含健保部分負擔、交通費、委託代購之衛材費及健保不給付之費用)予訪視人員。
  3. 於下次訪視時交予個案上次訪視之正式收據。

聯絡方式

  1. 本院患者請由您的主治醫師或護士通知(照會) 居家護理師
  2. 通報出院準備輔導師有此居家護理之需求
  3. 非本院病患可由您就診醫院轉介或親自予我們聯絡
  4. ✎ 電話:08-7376481轉11~16
    ✎ 傳真:08-7350342
    ✎ 電子信箱:02229@ptch.org.tw
    ✎ 地址:屏東市瑞光路3段96號

服務時間與緊急處理

✎ 星期一至星期五:上午08:00~下午05:000
✎ 非上班時間或例假日,病患發生緊急狀況,請直接至急診室,並請次日予我們聯絡
✎ 非上班時間或例假日:有問題諮詢請撥  值班手機 0931-806-343

服務區域

  1. 居家醫療階段:
    醫院直徑10公里內的範圍,包含屏東市、長治鄉、麟洛鄉、九如鄉。
  2. 重度居家醫療階段:
    屏東市及車程單程30分鐘內可到達之屏東縣各鄉鎮,包括長治鄉、麟洛鄉、竹田鄉、內埔鄉、萬巒鄉、萬丹鄉、九如鄉、鹽埔鄉、里港鄉。
  3. 安寧療護階段:
    1. 甲類安寧居家:屏東縣、屏東市。
    2. 乙類安寧居家:屏東市及車程單程30分鐘內可到達之屏東縣各鄉鎮,包括長治鄉、麟洛鄉、竹田鄉、內埔鄉、萬巒鄉、萬丹鄉、九如鄉、鹽埔鄉、里港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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