喘息及短期照顧服務

服務內容

凡家庭照顧者實際照顧長達一個月以上且有照顧負荷情形時,可向本機構提供居家喘息,安排照顧服務員至家中提供照顧服務,讓家中主要照顧者休息及紓解壓力之機會。除此之外,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,其被照顧者經縣市照管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7至8級者,如外籍看護工因故無法協助照顧,為減輕家庭照顧者負荷及保障被照顧者之照顧品質,亦可申請喘息服務。

 

服務對象

長照服務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者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:

補助標準

須經「照顧管理專員」評估失能等級給付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。

服務區域

服務窗口

服務專線
    屏東縣政府長期照護處 08-7662900或撥1966
    屏基居家式長照機構 08-7368686轉13(護理師)、16(治療師)、26(行政管理師)

服務地點
    屏東市瑞光路三段96號9F(屏基護理之家9F辦公室)

服務時間
    週一到週五08:00-12:00 13:00-17:00

申訴方式

✎屏東縣政府長期照護處:08-7662900
✎屏基居家式長照機構督導:08-7384033
✎E-mail:00368@ptch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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